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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外经证丢失怎么办理?外经证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2-11-22 11:00:01 已有 6161人浏览并咨询  本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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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外经证交还给当地税务局,万一丢失了是要罚款的。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其它资料。

税务登记证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发证日期等。

扩展资料外经证办理要求:1.纳税人应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共3份。2.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3.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当审核无误后,将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

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审核(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3)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2、核准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

3、资料归档需要纳税人提供资料如下: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扩展资料《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外经证办理流程2020

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需准备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 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企业自营业务承诺书4、公章5、若已过合同期,还需提供情况说明二、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开始前,持《外经证》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为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需准备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核销报验登记所需资料: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领取发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需在经营地缴纳税款的提供)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经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

国税发票购买本遗失了该怎么操作和补办

纳税人丢失发票领购簿,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发发票领购簿的手续: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最后一次领购发票的存根联及未用完的发票。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纳税人确认《发票领购簿》遗失需办理《发票领购簿》补发的应提供)。

三、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补办发票领购簿,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扩展资料: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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