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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免税怎么处理?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发布日期:2022-11-19 20:59:47 已有 21066人浏览并咨询  本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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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需要确认出口货物的收入,收入增加计入贷方核算,出口货物是免征增值税的。 单位出口货物,实现出口免税收入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货物收入。

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转为免税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今后实际收到出口销售免税收入款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某某银行, 贷: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和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服务措施】1.纳税人办理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2.纳税人办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和申报时,停止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原件,改为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

3.纳税人办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手续时,停止报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原件。5.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贸易手册原件、代理进口协议原件。6.纳税人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7.纳税人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停止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9.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10.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

11.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12.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3.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14.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5.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16.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17.生产企业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18.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19.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20.纳税人办理购买水电气、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购进水电气退税申报表》。

21.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22.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政策依据】1.《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5号)持续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服务措施】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适用主体】1.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2.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政策内容】1.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1)免抵退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适用条件】1.出口货物,是指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2.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包括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机电产品)。

(5)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6)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该规定暂仅适用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4.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至五条、第八条出口货物劳务免税政策【适用主体】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适用条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软件产品。(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6)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货物劳务:(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出口业务免税的话进项税如何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有三种税收政策:免税、退税、征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或征税时,其进项税直接抵扣:符合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不论是享受退税或免税,都是免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符合征税政策的,则进项税可以抵扣。

对于不得抵扣的,如果能在开始就区分开的,可认证后不抵扣:对于当期的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额,可在抵扣后再做进项转出,根据当期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转出额=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免税收入/全部收入。扩展资料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出口免税怎么处理?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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