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公司注册
财务部:15630121999
资质部:13933157041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问答>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发布日期:2023-06-18 20:16:01 已有 8742人浏览并咨询  本文标签:

  • 微信:
  •  15630121999 15630121999
  • 电话:

9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通知显示,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局监管,并根据相关规定制作、随附物流单证。

通知重申有关禁止性规定,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获证主体不得超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没有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通知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电子烟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电子烟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电子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电子烟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电子烟零售主体必须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不得利用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此外,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入境携带电子烟产品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据悉,国家烟草专卖局此前已设置了电子烟监管过渡期,过渡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既存电子烟市场主体的许可证已全部办理完毕。

来源:北京晚报

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通过上面的了解,我们知道了"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相关知识信息,如果您对此类业务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向我们的专业顾问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标签:部署2014年10月1日起

标题: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链接:https://www.sjzzzdb.com/key/5641.html

百度搜索: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搜狗搜索: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360搜索:10月1日起 10月1日起取消周六周日

公司注册

优惠套餐

微信咨询

微信

咨询电话

156301219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