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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项目开错了怎么办?普通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11-26 00:22:02 已有 13522人浏览并咨询  本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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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面回答发票开错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月作废;一种是跨月作废。当月作废的发票处理方法,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然后点击作废,重开开具。

跨月作废,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可以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核销收入红字发票。

二、分析发票作废的情况:1、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开具,可直接作废,如果发票已经交给购买方企业,需要将发票各联次收回并加盖作废印章。2、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作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当月发票,且发票各联次已经收回;②销售方未抄税并未入账;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未通过。发票红冲的情况:1、跨月的发票,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均需要红冲处理;2、开具的错误发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因系统没有作废功能,只能选择红冲处理。3、成品油发票开具错误应当作废处理。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应税行为中止等的情形,不满足作废条件的,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三、发票的作用是什么?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普通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1、当月发现开错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后作废重开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开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后重开,不用到税局打申请报告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如果开具发票信息在发票保存后已经上传的,则只能开红字不能直接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开错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必看)

发票开具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7月1日起施行的开票新规定,小编为您整理了,大家实际操作时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万一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什么是作废条件?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温馨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处理情形:1、由开票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当月及上月发票选择“开票有误尚未交付”;隔月发票选择“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2、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开具红字发票。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1、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180日期限认证抵扣;2、自2017年7月1日起,认证时间从原来规定的180日延长至360日;已认证的情形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交给开票方开具红字信息表。那可以手工修改后加盖公章吗?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财政部令〔1993〕第6号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所述,若发票开具错误,只能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发票,不可在票面以涂改并加盖公章的方式来更改开票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我公司到报税期,做那个企业报税电子系统,在读入销项发票时,提示:对方纳税识别号有误,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需要办什么手续?? 1、这样的话客户是认证抵扣不了的。通知客户把发票联与抵扣联退回 并开具一份拒收证明,说明具体的原因造成无法抵扣。

(跨一个月的情况)并盖上客户公章2、在开具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其中在相应的地方打钩 并注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 (电子档与纸质文件都一并交致税局申请)说明:一份发票申请单三份3、需要一份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说明4、发票抵扣联的复印件与所有联次的原件以上资料都应加盖公章到税局专管员处申请即可。

申报可与软件公司联系操作方法。 修正后按发票申报上月销项税。红字开出的当月直接冲减当月销项税即可。 红字申请单办好,在开票系统中录入申请单号开具负数发票。

冲减上月多开税额(此处理方法为跨一个月,深圳宝安的处理方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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